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唐艷)今年4月,永定區人民法院指派1名員額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書記員、1名人民調解員共5人入駐區綜治中心。永定區法院立足指導調解、司法確認、速裁快審職能,聯同公安、檢察多家治理單位及行業調解組織,助推綜治中心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
近日,通過綜治中心平臺高效運行的“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欠薪糾紛,為156名農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資500余萬元,讓他們的合法權益從“紙上協議”變成了“真金白銀”。
工程層層轉包起糾紛
5月19日,永定區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將一起棘手的謝家埡鄉和平崗豬場建設工程項目勞務糾紛提請區綜治中心調處。依托法院入駐形成的合力,綜治中心迅速受理并組織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謝家埡鄉政府、特約律師及調解員組成聯合調解團隊。
該糾紛源于工程層層轉包。2021年,張家界某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將養豬場工程發包給陳某勇(掛靠湖南某建筑有限公司)。2023年5月,雙方又將項目勞務發包給陜西某勞務有限公司,該公司再將具體勞務分包給多個施工班組。工程主體完工后,因張家界某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陜西某勞務有限公司及湖南某建筑有限公司未能足額支付款項,導致156名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此案此前已被公安部掛牌督辦。
多方合力促調解
區綜治中心組織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謝家埡鄉政府、特約律師及調解員,在一周內連續組織了4次調解,共同做各方工作。經過反復協商,5月23日,糾紛各方終于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了調解協議。
為確保協議有效執行,5月26日,各方立即向永定區法院申請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法院在綜治中心就地辦公的優勢得到體現,迅速對該協議進行了合法性審查,確認其有效,并依法出具了司法確認裁定書。這份裁定書賦予了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意味著被拖欠的500多萬元工資將分期支付到位,農民工的權益獲得了最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永定區法院表示,此次成功解紛是法院入駐綜治中心后,運用多元解紛機制破解農民工討薪難題的典型案例。司法確認程序為調解結果加上了“法律背書”,有效防止了協議成為“一紙空文”。法院將繼續深化“調解+執行”的一站式服務,為保護勞動者權益提供堅實的法治支撐。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